神秘之旅
滚开 , 共 2269 章, :第 2269 节
[马上阅读] 看小说也有7,8年了也不敢说自己鉴赏水平有多高,但是很少有一本小说能像神秘之旅这样吸引我看下去的。
这也是第一本去支持正版也去打赏过的小说,作者的想象力丰富,总是让你猜不到下一幕会怎么发展,说真的能每天定点更新不拖时间,不断更的也就见过滚开的书了,也是唯一一个能让我每天5点就准时开始刷新书架的。
有些书友没看过的,还在书荒的我强烈建议可以试着看一下,若是不太喜欢这种风格,上一本巫师世界也能让你满意。(违规昵称)
国民校草是女生
战七少 , 共 2014 章, :第1768章 第一千八百四十六 女儿喜欢和我争宠
[马上阅读] 战七少的新作,从一世盛欢就开始追他的书了,然后追到这里。
我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书,女扮男装,中间好像还带点网游文的味道…从前几章就可以看出来,女主帅气有型有个性,扮演起男生简直易如反掌,男主强势霸道家世好,最重要的是颜值高!!【好吧我是颜控】活脱脱一个标准型完美男神有木有!男主秦漠,女主傅九【七少大大好像很喜欢“九”这个字啊,一世盛欢的百里九~】两人一见面就怼上了,而且在网上也是对手的感觉!【男主单方面认女主为对手】这跟许多校园小说文+网游文差不多,剧情如果分开讲有些老套~但是被wuli七少大大融合在了一起,却有种说不出的画面感…简直…666啊!对于傅九秦漠两位猪脚,我只想说…九哥,不要矜持,快点扑倒男主大大吧!
最后,最最重要的,七少大大!求快更~虽然我知道你更新很快啦,但是我还是看不够啊看不够~(萧爷)
重生之出人头地
闹闹不爱闹 , 共 556 章, :第549章 五五二 风波起(一)
[马上阅读] 说实话,本书的书名有点对不起作品本身,作者应该起个更好的名字。
这本书的背景是4、50年代的香港,作者不知道是哪里人,但是似乎对香港那段时期的历史有不少了解。
黑帮、警察的历史,当时香港的政治环境,社会名流和黑帮、警察、传奇人物之间的关系等等一一展现在在你面前。
有一种听老人讲几十年前秘闻的感觉。
一个英国的统治还算稳定,但是社会秩序相对混乱、阶级浮动巨大的香港跃然纸上。
你可以感受得到其中的细节,是那种其他生编硬造的都市流所没有的真实感。
当然,也许作者也不过是看了一些香港的地摊文学,记住了一些江湖传说,不过忽悠我这种非港人是绝对足够了。
最主要的是,我根本不了解香港当时的社会环境,所以也就不会发现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当“有足够的利益时,是否能让港督对某些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不了解当时港督在英国的地位、政治诉求、英国对港督的态度等等根本没法下判断。
作者说可以,那么我也自然觉得可以。
……
这本书另外一个亮眼的地方在于其中的商战,到不是说很精彩,而是作者居然想到利用当时的国际局势作为切入点。
比如当时中美在朝鲜脑浆子都打出来了,同时美国通过联合国对中国进行了贸易制裁。这种前提下作为同盟的英国,显然是不会允许港商将战略物资运送给中国的。
以这点诬陷对手,并用利益买通港督坐实官方说法,最后拉拢大商家瓜分对手家产。
这一套组合拳比起都市流各种装逼瞎吹,什么主角在公园认识高官,被不长眼的带回派出所,然后打电话给高官以势压人,本书这种写法看着就有很强的真实感了。
(真不是我看不起现在的都市流,一群社会都没踏上过的年轻人,靠着抄袭别人的段子和意淫在那里胡说八道,看得人简直尴尬……这好像就是看不起来着。)
……
说完优点再说说缺点。
主角穿越前就是商场成功人士,穿越后的性格、经验立刻升到了满级。
我不是啥成功人士,所以代入感挺差的。
毕竟一个似乎活司马懿一样的冷面阴人,我实在是没法感同身受啊。
而且经常将视角转移到配角身上,这些配角估计都是香港人人耳熟能详的传奇人物,不过我作为大陆人对这些传奇人物就兴趣缺缺了,看的时候很想跳。
……
而且本书的节奏相当拖沓。
一个大事件本身会有起码两次波折,期间还需要描写官方、黑帮、对手、路人,在夹几个小事件……
啪啪啪很爽,可是如果长达2、3个小时,中间还得刷牙洗脸吃饭喝茶看报纸上厕所,估计也爽不起来吧。
铺垫太长、转折太多、支线太多、人物太多,读者注意力被分的太散,反而很难引导读者情绪。
感觉不到高潮啊!
……
这本书要说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普通话夹着粤语了。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种现象——两个广东人或者香港只要凑一起,立刻就会用粤语交谈,哪怕在场有非粤籍人士。
我个人目前只在广东和香港人身上见过这种事儿。
说实话挺不礼貌的。
本书也能让你感受到这点。
我当年看了一点港漫,上面语言混乱无法理解,让我一度以为是印刷厂印错了。
不过毕竟有好多年日式RPG的这锅老汤垫底,对照剧情、画面,连蒙带猜认识了好多有规律的“乱码”。
比如“边个”就是“哪个”的意思之类的…
所以我看本书没啥问题。不过想必对“粤式乱码”一点都不了解的读者,碰到不理解的地方大概会生厌恶感来。
如果是这种情况,本书不看也罢。
哪怕是我这种看着固然不影响理解,可那种因为方言产生的疏离感还是有点影响体验的。
——
作者对香港旧史的理解和运用让人眼前一亮,但是半粤语写作的方式似乎又挺影响代入,而且节奏实在是拖沓。
不过看在第一点上,给个三星吧。(看到烂书想吐槽)
我停在这二天
二日天王 , 共 521 章, :516、秀尊怎么都可餐另!
[马上阅读] 无聊...
看了看之前收到的嫩芽。
这本看了几十章、嘿嘿。
然后,晚上的时候突然在起点看不鸟了。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哦。
貌似被河蟹光顾了???(박권)
重生娱乐圈之孕妻影后
渝人 , 共 1322 章, :第 1322 节
[马上阅读] 好久没看到这样的文了o(≧v≦)o
作者加油!
但是不得不说更得太慢了😔
女主和男主都很喜欢😊
(凑字数。。。。。。。。。。。。。。)(じ、夙愿ら)
星空倒影
弦歌雅意 , 共 206 章, :我的新书广告
[马上阅读] 我曾经对这本书给过恶评,因为这本书很幼稚,真的很幼稚,初始时我把这本书当西幻史诗来看,但是它回馈给我的是各种膈应,啰嗦又无聊。当时的我认为,相比于弦歌雅意的典型游记题材小说《独游》,这本星空倒影除了视角独特以外实在是难以看出其有什么明显的亮点。这种观点使我啃这本书啃的很慢,就好似无聊的人好像无聊地在夜空下数星星。
但在某个时刻忽然一种感动苏醒,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夜空下我也曾历数星辰,孜孜不倦地数到群星隐去。我突然就明白了这本书的价值,它并不是我以为的史诗,它所属的体裁其实比独游所属的游记还要稀少,这种体裁在网文界从未引人注意过,更谈不上光芒万丈,但是网文界有这个体裁,我很高兴,这说明网文界的发展方向其实很健全,而《星空倒影》就是这样一个童话,见证所有的清澈心灵。
《星空倒影》的剧情并不好,这是大实话,它描述的是一群孩子成长成英雄的故事,他们在战乱中遇见很多人很多事,有人来了,有人走了,每个人淌着热泪走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用心中最光荣理想的方式留下一种又一种品质,一种又一种精神。但是无论怎样作者也描述不出大气磅礴的画面,战争谋略只能说尚可,人物刻画什么黑了又白白了又黑对弦歌雅意来说大概就是传说吧。无论敌友目标高低身份高低,每个人物他都用最大的热情来挖掘他们身上的美德,用一种颂歌的形式讴歌他们,这本书并没有主角,虽然无言以对,这本书采用的是群像刻画,小英雄大英雄平凡的英雄光辉的英雄被误解的英雄,这就是这个童话最动人的地方,人人都可以英雄。弦歌雅意的心极端敏感,对任何事物都不能视而不见,他能细腻地感觉每个角色的心理变化,但是他却能像最纯粹的孩子一样滤过所有砂石,只留下红宝石一样的最真挚的最宝贵的情感。
而对于伤害了他了的,他的泪水会包裹下来形成新的水晶。
青葱岁月里最美丽的是什么?是我们不含杂质的心,《星空倒影》最可贵的地方最哪儿?灵风认为大气二字足以使一本书提升档次,我认为澄澈二字也足够了。弦歌雅意在这本书以一个小人物的心去见证每个商贩英雄的一生,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忧伤他们的辉煌以及他们的传说。主题光辉灿烂,万千信念汇成一条星河。哪怕夜空漆黑,也能映照成湛蓝苍穹。
说了这么多其实大堆是废话,因而我说这么多是因为这本书黑点多到我不得不多花一些时间让读者更快的找到亮点。这本书不是史诗,也不是商业文,他只是一本童话,当你感到很累的时候,心灵如同黏上了许多污泥,那么你安静下来,静静地用这本书洗涤自己的心。你一定会感到难得的舒畅。
最后愿所有的人都像被神保佑祝福的米莉娅一样流下幸福的泪水。(亿万光年)
全民大穿越
朱颜血夜莲 , 共 757 章, :第 757 节
[马上阅读] 有许多书是粗看剧毒,实则仙草的,《全民大穿越》是其中范例。
前一百章,这本书是一部小白文,顶多只能算稍微会玩点儿的小白文,剧情很老套——穿越重生。这是一个主角从三百年后的魔改地球穿越回二十一世纪,踏上登天路的故事。
Really?
前一百章的确是这样的。
容我在这里岔一下话题,介绍一下本书的世界观。
书中的设定是,这个世界存在不同的位面,而地球则恰好处于一个无灵气的位面。某一天,地球和一个灵气位面连接起来,从此走上了修真文明的道路。
那么继续。
主角来自三百年后修真文明高度发达的地球,先知先觉,从第一次位面连接中获利颇丰……
OK,目前为止,这还是很正常的修真故事。
如果按照绝大多数作者的写法,接下来主角就会游历各个位面,不停地打怪升级换副本,收美夺宝带小弟,最后纵横宇宙无敌手,成神作祖龙傲天……
如果是这样,我除了“城里人套路好深我要回农村”之外,也没什么别的好说的。毕竟这样的小白文一抓一大把,没什么必要特地去翻书找内容写书评。
但是!
在一百章以后,作者的脑洞开始暴涨。
或者说,一百章的铺垫以后,作者终于可以撒了欢地展现自己的想法了。
至主角从“神武界”回归以后,他就决心做一个幕后的黑手,操纵人类文明的进程。
(人啊就是这么不可预料,不仅要靠自身的奋斗,还要考虑到历史的进程。)
是的,一百章以后,这是一个“一个人玩坏整个世界”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作者掌控全局的能力和分线叙事的方法很讨喜。他淡化了主角的存在,把他设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这部小说几乎就成为了群像剧,连接各个角色纽带的是主角的布局。
而作者塑造角色的能力也是网文中数一数二的。
你能想象释永信成为情癫大圣的样子吗?
我不能,但作者成功地把这个少林寺的现代方丈变成了周星驰式的悲情英雄。
就这种严肃的恶搞而言,作者无比成功。它们无一例外,原来只是一种自我消解,但作者很成功地把它们神圣化了。
这不得不说,强。
而书中对修炼体系的诠释,也令人耳目一新。
用我的话说,是过了脑子写出来的。
书中的修炼体系以文明为根,族群为基石。所有力量、阶级都不是什么“自古以来的传承”,而是自己文明中的先驱者们前赴后继走出来的,一条条凝聚着文明智慧结晶的路。
我得承认,我自己本身很吃这种“人类赞歌”式的设定,不然就不会这么喜欢JOJO了。不管是为cult而cult,还是别的什么,至少我很喜欢。
书中那种个人武力不强,但集全体之力,屹立在星河亿万文明巅峰的地球文明,看得我热血沸腾。
比起个人英雄主义,我更喜欢这种类型的热血。它也许少了些所谓“万古无敌”的高处不胜寒,少了些一力破千军的豪气云干,但那种前赴后继、以史为刃的风格,更适合我。可能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浪漫吧(笑)。
当然,它的缺点也不少。
作者受日漫影响颇深,玩梗自然也不亦乐乎,这使得这本书略偏向电波系——喜欢的特别喜欢,讨厌的特别讨厌。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想知道“军道杀拳”、“马猴烧酒”……是什么东西的。
另外,书中对宏大场面的描写也略显不足。
语言动不动就是破灭、亿万、光年。给人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把一些东西换了个数量级就搬上来了。没有写出应有的气魄。跨百万年的布局只是为了送一个懵懵懂懂的大脑回到过去,除了自己的记忆什么都没带,这种单线、简单的情节结构,对比作者行文表现出来的能力,我觉得与其说是他不能写好,更像是不愿写好。
这部小说,给人的感觉类似《一拳超人》,一开始是玩票性质,然后莫名其妙地有了些成绩,就开始好好写了。但骨子里的戏谑和调侃的味道,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anyway,我还是很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的,推荐大家可以去试试毒。因为它对上了我的电波,所以我打三星半。
-很
-长
-的
-分
-割
-线
更新速度感人,慎入。(四十二)
天珠变
唐家三少 , 共 856 章, :第二百一十五章 我从了(上)
[马上阅读] 90后的青春吧!如果说70 80后的青春是金黄古梁,那三少在90后的眼里绝对能媲美的!没看过三少书的都不敢说自己是老书虫!从三少书里就能看出来三少对三嫂的感情了!在此唐门弟子恭送掌门夫人(///)
甜婚第一宠:总裁,蜜蜜吻
大音靡靡 , 共 655 章, :第623章 “公主,我觉得你喜欢的就是他本人。”
[马上阅读] 作者大大最近这几十章看得还是比较过瘾的,然后,就个人而言,我觉得作者大大的虐历来是不走寻常路(参见她之前的神作)。男主属于比较克制理性和高度自律的类型,他对于女主对他产生了计算外的感情还是颇为意外的。他之前的经历使他在考虑对待和女主的婚姻以及对女主的感情时习惯性的去评估权衡,男主对女主肯定是有不一样的感情的,处女情结也好,责任感也好,还是实际利益也好,都使得他现阶段是没办法完全站在情感的角度去思考和女主的种种问题。他必须先考虑利益,然后才来说情感。在他的三观里,应该是绝对的控制权和强大的经济能力可以使自己保护在乎的人和事,目前,比女主重要的客观存在太多了。女主不是不重要,只是暂时还不够重要。对男主而言,再强劲的男二都不是问题,男主战斗值太强大,能虐到他的,只有当一切都实现后,大仇得报,除却意料中的快感后,更冗长的是失去之后的丝丝悔恨。恨从来比爱更能持久,得到后会满足,唯有得不到才念念不忘,并且愈演愈烈。他会怀念当初那个简单快乐的“江太太”,怀念过后会更加后悔当初亲手抹杀了原本可以更纯粹更长久的幸福。对男主来说,女主离开他并不是最大的惩罚,最残酷的惩罚是女主在他身边,仍旧是江太太,不是不爱男主,只是已经不再去想爱或恨,只是迫于形势,懒得改变,和谁都是过一辈子,和男主一起起码还可以守好父亲留下的财产。太期待女主对江先生好,而不是对江云深好了。希望作者大大尽情虐待男主~(低言浅唱)
一世兵王
我本疯狂 , 共 2081 章, :1666章
[马上阅读] 如题,作为一名兵王,我很累。我承受了我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我天赋异禀,加入部队经过训练与任务我变得强大无比。整个世界实力能被我放在眼里的一般不超过五指之数。
什么?你们问我现在是不是在执行重要任务?是的,没错。我现在执行着全世界最为重要的任务,为人类的繁衍默默贡献,我的爱好是扮猪吃老虎,我每天都要与数不清的跟屁虫妹子们为爱鼓掌,过着种马一般的生活。
除此之外,我还要不胜其烦的用手掌击打不断将脸凑过来找抽的脑残富二代与官二代。我真的很累,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酒吧捡尸人)
地狱公寓
黑色火种 , 共 218 章, :第十四卷 幽灵船 第十章 笔仙
[马上阅读] 在这本书还没收费的时候,我加入了这本小说的读者群。
验证问题是里面一个角色的名称。我填了深雨,表示很喜欢这个女角色。
然后腹黑的作者征用了我的网名,星辰,还安排小说里的我爱上了深雨。
感谢作者给了我和我喜欢的角色亲密接触的机会,还让我们发展了一段恋情,并且弄残了我。这些都不重要,但是作为人物原型的我,想问问作者,有没有问过我的性别。我是个妹子啊!(李仪)
我就是如此娇花
月下无美人 , 共 973 章, :第 973 节
[马上阅读] 文笔是还可以的,就是受不了女主只要一开口的形容词必定是:软软,糯糯,软软糯糯,娇软,娇糯,娇娇糯糯,娇娇软软,形容一两次还可以,通篇都是这类形容词真的略烦(夏天的小猫687)
修真聊天群
圣骑士的传说 , 共 3210 章, :第3171章 这一次他只为自己而活
[马上阅读] 普通大学生宋书航偶然之下加入了一个修真交流群,从此踏上了修真之路。
本书文笔尚佳,轻松幽默,伏笔众多,又长有短,往往一个剧情里就夹杂着下个剧情的伏笔,所以剧情十分紧凑,完全不会有水字数的情况。这也导致了每个新人物的出场不会显得突兀。可以看出作者在剧情设置方面功力深厚。
前方剧透慎入!
主要讲述的是男主角机缘巧合下踏入修真道路。都市修真的书很多,但是大部分都落入了套路。但是本书不同,剧情丝毫没有狗血,没有废材主角,脑残富二代,没有装逼打脸,让人耳目一新。围绕着主角的各种机遇与挑战,在好人这个属性的加持下,每次都能在贵人的帮助下逢凶化吉。本来应该是很紧张的剧情,偏偏又被作者写得如此轻松,让人捧腹。
群像剧:随着主角的脚步,众多配角逐一登场,偏偏每个都独具魅力,个性十足,让人无法忘怀。女角色众多,都不花瓶,但女主目前就一个。个人觉得主角被配角抢戏了喂。
男主,好人一枚但不圣母。
女主,离家出走时偶遇男主,得到男主的帮助后对男主有好感,目前被“鬼父”“囚禁”在某小岛。也是男主踏入修真界的钥匙。
群里各个逗比修真前辈,主角的成长离不开他们。
群主黄龙真人,恶趣味十足。
作死小能手三浪,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药师,惜字如金,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与现代科学与修真的结合的修真宅。
修真狂魔白真君,“噢,小白,你是如此的美丽,嫁给我吧小白。”“我是男的”“呵呵”。我白魅力无人能敌,男女通杀!最出彩的一个配角,谁看谁知道。
京巴一只,黄龙的灵兽,实力强大,却有着为狗的自觉。你永远想不到跟你对面聊天的是人还是一条狗。
各路邪教,就目前来看,都是给主角送经验装备的。笑~
亮点:不同于一般的都市修真,本书作者脑洞非常大,着重描写修真界发展至今的变化。
你能想象一个个修真者天天上群聊天打屁,甚至学会了偷菜打发时间吗?
你能想象修真者也会用顺丰快递快递灵草装备吗?
你能想象修真秘籍居然是用u盘,群文件传输吗?
你想知道修真者是怎么在现代生活却又融入生活不被人发现吗?
你想知道修真界发展到现代有了什么新的变化吗?
快,传送门在下面!
ps:仙草幼苗,请呵护。
再ps:原来可以追加编辑,给神器赞一个。对本书评有疑问的道友可以去237楼看看楼主的补充,这里就不修改了,免得后来的道友看到一些书评会有疑问。(木木木头人)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烽火戏诸侯 , 共 289 章, :第 4卷 那一束鸿尾巴草 第21章 告别
[马上阅读] [二狗,浮生]
陈二狗,陈浮生。,两个很极端的名字,却又风马牛不相及的重合一个人男人身上。生长于穷山恶水里,拥有着刁民的性格,平凡的背景,平凡的长相,甚至在之前的二十六年中连一个平凡人的梦想都没有。赚钱只为了给哥哥娶一个水灵的媳妇。 、
只是人生终究会出现转折,陈二狗的人生转折便是曹蒹葭的到来。很平淡的相遇,就好像彼此间连过客都不是,那时,他们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对于这个旅行袋中始终带着一本《双城记》和一本《权利意志》女人,陈二狗只背能仰望。
她蹲下来,突然朝着天空比划了一个手势,架构成一个长方形,笑道:“陈二狗,你看,你现在只能看到这么大的天空,所以你能做到知足,但如果有一天你走出这片土地,看到更多,你还会满足两千块钱吗?”这是曹蒹葭问陈二狗的一句话,也是这本书中第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因为这句话我一直认为她并非问的是陈二狗,或者说不单单是问陈二狗,她问的是整个天下但凡是有野心的人。于是陈二狗的回答是不会满足。和我的答案一样,人之所以喜欢看小说是因为想在小说中寻找与自己相同的经历,或者是思想上的共鸣。这似乎不同于往常写书的套路,倘若陈二狗十分正经的回答他不会被利欲熏心。那么我想我会停止读下去。
而在此时陈二狗在曹蒹葭的心里,只不过是有些小智慧的青年。而在陈二狗心里这妞绝对是傻大个陈富贵媳妇的最好人选。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惟独与汝相见?
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
缘分这东西确实值得玩味。浮生若得蒹葭,才终能赏得江山如画吧。
[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才算荣耀]
一个男人,要怎样活着才算荣耀?坐拥江山,家财万贯?还是从小人物一直走过来异军突起成为上位者? 在我看来一个男人值得炫耀的并非是你如今拥有多少,而是你一路走来所经历的一切。坎坷的人生终究要比平淡如水的人生更充满趣味,冷漠过,疯狂过,平静过,开心过,犯过错,砍过人,或者被人砍,喜怒哀乐尝遍,贪嗔痴妄历尽,像一条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才算荣耀。没有人会永久的辉煌,正如那个让二狗跪过的赵鲲鹏,很多人觉得男儿膝下有黄金。但是陈家男儿膝下就无黄金。为了保命,何必在乎这一跪?他只不过是刁民,没有什么气节,在上海这个大城市举目无亲,挣扎着生存,跪下只不过是求生的本能。那些拿着尊严说事的卫道士是因为没有经历过这般痛苦的挣扎,才会有宁死不屈的言论。做到宁折不弯容易,眼睛一闭什么事都没了。但是做到能屈能伸便是难上加难,谁都不愿意背着耻辱活。那仿佛是一把枷锁,锁住自尊,锁住一切关于自身颜面的东西。人言可畏,而人又好像活在人言中,往往多数人口中说出来的你才是真正的你,至于你自己,却早已忘记自己永远是自己,不会是人言中的那个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最终赵鲲鹏的下场的确凄惨。虽然陈浮生也被逼着逃离上海,基于那些未写完的伏笔,陈浮生的那句,上海我还会回来的。暂时成了诸多读者的遗憾。因为直至此书结局陈浮生都未曾强势回归上海。(再度对烽火这厮怨念深重)
[三十年众生马牛,才换来六十年诸佛龙象]
很久没想到这句经文了,最近重读二狗才记起自己曾经是多么喜欢这句话。只是有时候再喜欢也会忘记。道理很明显,一个人必须要做三十年的众生,才有望成就六十年的诸佛,人如是,物也如是。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没得尘世的诸般历练,怎修得净土的般若菩提。它好似佛家种下的因,主宰着万物的现在,过去和未来。乘着轮回不断的结出善恶果。人们永远无法预料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于是便无意识的制造出了前因,而前因,无非只是下一刻发生的引子。岁月如此绵长,为何我们脸上始终夹带着悲伤。为了前途和希望不惜牺牲尊严与健康来换取一世荣华。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既然人生在世,又怎能没有一番作为?我想人看重的并非那些身外之物,而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执迷于享受也只是为了将苦拔除。只是走错了方向,与彼岸越来越远。无法回头。所以佛言“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世间谁又能抛下六亲,舍弃憎爱,去寻求自身解脱呢?这莫不是太自私了些。佛常言渡人,而人何尝不想渡人。六亲未老,爱憎未明,比去回头。无非是自添苦难。故人只能永存于娑婆,不能离去。六祖坛经中说世人有八万四千尘劳。意思就是世界上的人有八万四千个错误的观念。而一朝顿悟便能破解所有。陈浮生用了两年的时间隐忍,做奴才,打下手,终于一朝上位。在利刃划过郭割虏咽喉的瞬间,那份冷静,那种嗜血的感觉。我知道那个整天与张家寨村民斗智斗勇的刁民已经不复从前,渐渐步入了枭雄的境界。
很多人说这本书是一个并不牛叉的主角带着一群牛叉的配角打天下。其实我觉得很贴近事实。但是一个并不牛叉的人为什么能收服如白马探花陈庆之,榜眼王虎剩这等牛叉人物?这便是他的牛叉之处,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只适合当先锋,掌握不了大局。以力服人,这是下下策。其中手腕书中慢慢斟酌,这里就不分析了。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不得不说这句话是这本书最神妙的点睛之笔。这句话不止征服了陈圆殊,也征服了大多数妖孽书迷。我也正是
为这句话而彻底沦陷,这句话并非是作者原创却用出了比原创更轰动的影响力,这是否与不牛叉的主角带着一群牛叉的配角打天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其实这么久了我都未曾弄懂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到底是什么,只是莫名的喜欢,猛虎蔷薇,粗旷中带着细腻,铁血中带着柔情。或许每个有血有肉的人心中都盘踞着一只猛虎,只是还没有找到盛开的蔷薇。喜欢这句话,就好像守住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又好像是达到一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境界,再大的目标也不足为外人道,故我追求的只是内心的一种驱动,而非是别人看我是否达到哪一种境界。一个人倘若为别人看法而活那他的人生便失败了一半,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名利,美色,功德。其实无非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然,每个人的追求不同,际遇不同,所坚持的人生也难免会有分歧。活着或许就是因为还没死,就这么简单。
[此心拖泥带水,是人生最苦处]
这句话使我想起了小夭,但陈二狗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个让他可以少奋斗三十年的女人。不得不说现竟可以实残酷成这般模样,苦苦等待一年,最终只换来了陈二狗的一句对不起。那一巴掌打在陈二狗的脸上,也不过是为了减轻陈二狗心里的愧疚。她知道陈二狗心里的苦,但即使再明白,她也无法改变这个男人的决定。也改变不了他的人生,这个男人,甚至连安全都给不起。但她就是心疼。一个女人一辈子总得给某个男人花痴一回,最好是初恋,那个时候可以笨点再笨点,然后便可以把精明和智慧留给婚 姻。
最后,放下,丝毫不拖泥带水。痛苦算什么,这个世上谁会没痛苦?最怕的是抓住痛苦死死不放的人。记得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一个猴子腹部被割伤了。经过医生包扎后,说过几天就会愈合。然而这个猴子每见一个熟人都会翻开那个伤口说,你看我受伤了,你应该安慰我。然后他得到了很多安慰。几天后,猴子死了,死于伤口感染。其实很多事情在生命中都是无关紧要的,即使在当时你会觉得很重要。可是过一阵子后,你回头看,其实那段往事也不过如此。甚至会有一种风轻云淡的感觉,因此,当你痛苦的时候,不妨往后想想,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无常的浮生,谁又知道下一秒是苦是乐,是福是祸?在不能得到的时候放手,当自身的承受力到达极限时强行去抓住会失去更多手中掌握的。在抓得住之时紧握,倘若不去抓住它依然不是你的。放下需要干脆,握紧也绝不含糊。
[此生若能幸福安稳,谁又愿意颠沛流离]
寥寥十六个字,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悲凉。过客这两个字说了千遍,还是在不断上演。若能,谁又,很挣扎,很无力的词汇。有时候觉得烽火的文字文艺腔很重,但又欲罢不能的来认同。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曹蒹葭已经是陈浮生的妻子了,对于这个女人,我一直都怀着敬畏的态度来读,学识渊博,智商近妖,最重要的是她没有野心。一般这样的女人必定会有野心,不甘平凡。而她却恰恰相反,好像打定主意要做陈浮生的贤妻,每天早上起床做饭,晚上等这个男人回家吃饭。即使有时候他不回来,也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明白她的存在就是陈浮生最大的压力,也可以说是动力。拥有一个国副级的爷爷,一个红色世家企业做ceo的妈,还有一个在政坛初露锋芒且成绩不错的哥哥,甚至还有一个陈浮生所不知道的一个情敌,北京最牛叉的纨绔。这些人都是陈浮生需要仰望的,所以他没日没夜的奋斗,她从来不去抱怨,只是安静的看着丈夫每天为了自己而努力。其实她也知道丈夫心里有个叫小夭的女孩子,她更知道他的选择是多么无奈。选择自己除了喜欢,还因为自己的背景强大,不会受到伤害。而小夭则不同,脆弱易折,经不起颠沛流离。
幸福这个东西,没有确切的定义。只是一种感觉,对于我们这群流离于城市最底层的打工者来说,最幸福的莫过于下班后的这一段小憩时间,能够得到短暂的安稳,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痛苦的时候能哭。绝望的时候能狂,快乐的时候能笑。简单生活,向着所谓的目标努力。 不奢求,不妄想,一步一个脚印,即使最后到不了彼岸,也只是在临死之前才知道,但那时已经不重要了,土地下埋葬的不止是尸骨,还有野心。也许
这一生都会在不幸中度过,但至少还活过。不幸福的一生也是一生,它不会因为你的经历而改变世事的格局,有过知觉,触觉,味觉,感受过一切所能感受的事便足矣。
[偷得浮生过半,心情半佛半神仙]
这句话是陈浮生名字的由来,说实话,句子并不出彩,但还是喜欢,因为喜欢陈浮生这个名字,所以就爱屋及乌了。很多事情想想都不过是浮生一梦,今天不知道明天会如何,过去的再不舍也挽不回。在这两种缥缈间人终于选择了明悟,抓住现在。佛家所说的三世之身,过去之身不可留,未来之身正回望着过去,而现在之身正感受着这个尘世所能感觉的一切,却还口口声声说着五蕴皆空。那个啥世尊说过此世已成娑婆世界,众生安于十恶,忍受诸烦恼,不肯出离,为三恶五趣杂会之所。于是出言教化,望众生远离娑婆,共享极乐。言即为禅。而我们只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虽说有些事情看得破,却也无法去做。世间多少因果牵扯,多少无奈彷徨,也绝非一两句禅语便能得到解脱。
谁拿流年乱了浮生,谁又拿谁的浮生惹了红尘?轻笑这浮生一梦,却怎么也找不出造梦人。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或许真的如此。( )
第一宠婚:战少,我不要!
战家少爷 , 共 3004 章, :第3000章 生鼻之战30
[马上阅读] 很好看,我很喜欢。
应该算是一部现古结合,充分的表现了小说的想象力,也是我在众多小说中最着迷的一种类型,但是一本都没有找到,可是看到作者写的之后我就又对这种小说充满希望,也希望作者努力,创造出丰富的想象力。
支持你!(祟祁)
萌萌山海经
肥面包 , 共 780 章, :第 780 节
[马上阅读] 很少有人可以把种马文写的如此清新,虽然梅雪是推妹狂魔但是我居然不会感到一点点的反感,比起那些打着轻小说的名号写肉文主角推土机妹子全脑残的小说这本绝对是神作,喜欢轻小说的朋友建议一定要看看(再见√)
儒道至圣
永恒之火 , 共 5068 章, :发点小秘密……
[马上阅读] 首先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时 让我联想起了极品家丁的诗词对联,给我的第一直觉是 这本书很难写,他需要巧妙地创造情节而引出诗词,特别是根据环境引诗,但也不能随随便便写环境 去迎合作者想到的诗,这本书刚开始写,我感觉文笔不错,而且情节还不错,让我有耐心看下去,不知道其他人看过书的什么感觉,不过我看到好多人说这本书是神作的开端,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诗词类小说不好写,否则也不会那么少的这类作品流出,希望推荐给大家看一看,这些言论只代表我个人意见,大家的喜好还是由大家自己抉择吧。(小哲)
唐砖
孑与2 , 共 1024 章, :第 1024 节
[马上阅读] 主角云烨是现实中一位30多岁的理工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一次户外任务中因为不知道的原因穿越成为唐朝初年的一名16岁少年,也就是李世民的贞观二年。
因为朝贡精炼盐、土豆种、百炼钢而成为一名侯爵,这是在李世民正准备大力削爵的大环境下唯一进爵的一个人物。
云烨因为年龄关系自己屡立功劳且思想大开大合而被皇帝和长孙皇后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也因为皇帝是因为玄武门事件获得的皇位,所以对云烨又有所戒心,自然而然地追究起了云烨地出身,这就引申了云烨究竟是如何穿越到大唐的问题,让主角开始思考究竟如何在大唐生存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大唐人等问题。从最开始脑袋一热说自己来自白玉京到后来为了这个子虚乌有的月球来人故事不断解释不断掩饰,善良的云烨不知道古人对长生不老的狂热不理解唐人对神仙高地的向往,从公输家族到墨家后裔田镶子到亲闻华胥之国的颜之推到出家道人袁守城李淳风到白石宫寒辙,无不为追求长生而前赴后继,在云烨感到无可奈何的同时,却又总感觉那几块透露神奇的玉石或许真的与自己穿越有关?
云烨从最开始在朝廷献计马蹄铁让重臣武将们刮目相看,接着发展自己的云家庄,搞商业搞副产搞美食…而这一切的行为都因为前卫新潮而震惊朝野,为了不让自己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开始创办玉山书院,将我们所有人都经历过的9年义务教育和3年高中学识传播于大唐,并适当提出比如飞上高空,火药调配,煤油利用等先知先觉,让学生们自己去深入研究,让大唐的人们了解物理化学算数…
而后主角经历北疆督军,两次征战高句丽,多次前往岭南发展海军,前往西域对战吐蕃和突厥,真正成就一代武侯…
主角从最初的因为获得公输班后人的协助对皇宫建设添砖加瓦,然后建设新长安城,接着在中原腹地打造经济特区岳州城,西域楼兰的乱石城…
从穿越时的只有一匹马的相濡以沫到第一个认识的兄弟程咬金次子程处默,一群京都纨侉军二代官二代富二代甚至皇二代的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蜀王李恪与他这个官一代成为挚友然后恰同学少年,再到四位或温柔或野性或女权主义的妻妾与众多子女,后宫不小却不让人觉得意淫,反而显得一家人其乐融融倍感温馨,收授狄仁杰武则天作为弟子,孙思邈房玄龄魏征程咬金牛进达尉迟恭侯君集许敬宗李靖薛仁贵等等甚至李渊一个个鲜活丰满的人物跃然纸上,和历史没有违和感,和小说没有意淫感,云烨改变了大唐与他周遭的人的命运,他们也改变了云烨的处事原则…
云烨能参透玉石的秘密吗?云烨能回到现代吗?他愿意回到现代吗?大唐在东至日本西至阿拉伯的广大疆域后还会如何?武则天没有和李治苟且她的命运又如何?云烨改变了历史然史书却未只字,作者又是如何解释呢?李承乾没被称心迷惑没被处死当皇帝后又会是怎样的唐朝呢?李泰没有争皇位而是立志成为物理学家又会发明什么呢?
或许你不应该错过这本小说——唐砖,不一定要热血,但绝对不平淡无味,不一定要金手指但绝对不意淫,不一定要女主满篇飞但绝对不后宫,不一定要牛逼闪闪,但绝对不会有前人太傻主角太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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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打了我两个小时时间,百分之50的电量,可惜作者没有给我推广费,不过你真的不要错过唐砖哦…(Mr.Mu)